109學年度特教系大學部置物櫃申請方式如下:
1.辦理方式:以班級為單位團體借還方式辦理。請各班推派一位同學(以有置物櫃使用需求者為原則)負責登記、借還置物櫃,各班級置物櫃負責人請於開學第二週之星期一(109/9/21)以前彙整附檔之需求登記表Email至系辦孟繁茵小姐處(wmeng10200@gmail.com)。
2.借用流程:
(1)需求登記:班級置物櫃負責人請於開學第一週完成借用需求登記。
(2)分配:置物櫃之使用以各年級置物櫃班級負責人及大四學生為優先,其餘以未住學校宿舍者優先,置物櫃不敷使用時,依未住學校宿舍人數比例分配置物櫃給各班,各班再自行協商分配置物櫃。
(3)借用:借用人須詳閱「借用注意事項」並填寫申請表,繳交押金500元(自備500元整)至班級置物櫃負責人處,班級置物櫃負責人統一至系辦領取鑰匙發放。
(4)歸還:借用期限(110/6/25)結束前,由班級置物櫃負責人統一收回鑰匙並退還押金,逾期之借用人逕至系辦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