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預估核發名額:1名,得從缺。
二、獎學金核給年限及金額:
(一)每名博士生每月獎學金新臺幣40,000元整。
(二)自博士班一年級起獎勵三年(113年9月至116年8月);於三年內畢業者,獎勵至畢業當月止。
三、申請對象:
(一)當年度錄取並註冊入學之博士班一年級新生(含二月、九月註冊)。
(二)不包括香港、澳門及大陸地區學生身分入學者。
四、獎勵期間不得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全時工作(含留職停薪)。
五、相關作業標準及申請表單,請參閱: https://www.spe.ntnu.edu.tw/index.php/scholarships/。
六、請於截止日(113年7月20日)前備齊資料上傳 https://forms.gle/6ggYAkvjQYeywfpX7 提出申請,逾期不接受補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