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教師資格考試】暫准報考意願調查暨學分預審

【113教師資格考試】暫准報考意願調查暨學分預審已公告於師資培育學院官網(https://tecs.otecs.ntnu.edu.tw/page.aspx?t=news&id=479),請符合暫准報考的師資生(112-2仍在校修習教程,且今年6月欲報考教師資格考試),務必依時程登記報考意願及繳交學分預審文件。

暫准報考登記&預審程序

  • 步驟1:登記暫准報考意願1/22~2/16截止

                  Google表單網址 https://forms.gle/AaFBbUGZfjG5qwLg8

  • 步驟2:製作學分認定表1/22~2/18截止

                  請點閱重要事項說明

  • 步驟3繳交學分預審文件2/5~2/26繳交至培育學系

師培法新制專區(內有法規&素養導向範例試題)

https://tecs.otecs.ntnu.edu.tw/page.aspx?t=news&id=436

重要提醒:

  1. 學分預審文件送至特教系辦至2/26截止,建議請提早將學分預審文件繳交至特教系辦周佩蓉助教,以利學分審查及後續預審事宜,謝謝配合。
  2. 如有修習次專長,請一併製作雙語或身心障礙組次專長教育專業課程認定表,併同上面文件繳交。次專長加註申請應備文件及申請流程請見師資培育學院官網https://tecs.otecs.ntnu.edu.tw/page.aspx?id=1259)。

重要宣導:

  1. 學分預審相關時程,將視本校行事曆及教師資格考試簡章等實際情況調整。
  2. 113年教師資格考試,所有考生仍須依考試簡章自行線上報名、繳費等。
  3. 碩、博班學生申請108版新版專門課程暫准報考,務必確認其專門課程修習資格及認定:前一學位證書非本校培育學系所開立者,必須取得本校培育系所學位證書,或培育系所輔系證明加大學畢業證書,以及務必於112-2修畢研究所應修畢業學分(不含論文),方可申請暫准報考。
  4. 不得於半年全時教育實習期間,參加教師資格考試。112學年度第2學期參加教育實習者(實習期間為113/2/1~113/7/31),不得參加113年6月教師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