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國科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申請人務必先行詳閱各項規定。
二、申請研究計畫之學生及指導教授之資格如下:
(一)學生:已獲得指導教授承諾指導研究,學業成績優良,且須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1.公私立大學院校二年級(含學士後學系一年級、科技大學或技術學院二年制一年級)以上在學學生。但不包括碩士班及博士班研究生。
2.公私立專科學校五專制三年級以上或二專制一年級以上在學學生。
(二)指導教授:
1.符合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且願意提供研究設備(含儀器設備及圖書設備等)指導學生從事研究工作者。但曾指導學生執行本項研究計畫而未繳交研究成果報告者,不得擔任指導教授。
2.指導教授每年度以指導二位學生為限。
三、學生及指導教授除應符合第一項資格外, 其相互間不得有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關係。
四、同一件計畫僅限一位學生提出申請,每位學生同一年度以申請一件計畫為限。學生曾執行研究計畫未繳交研究成果報告者,不得再次提出申請。
五、研究期間自每年七月一日起至次年二月底止,計八個月。
六、研究計畫範圍為學生自發性研究構想之嘗試性題目, 該題目須與指導教授專長相符。
七、112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案採線上申請,申請書及相關文件等須掃瞄成電子檔上傳,請學生及指導教授務必至國科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製作及傳送電子檔(詳國科會大專學生研究計畫www線上申請作業使用注意事項)。
八、檢附「國科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國科會112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書(含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國科會大專學生研究計畫www線上申請作業使用注意事項」及「112年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流程」各1份(如附件)。
九、申請期限:本案自即日起受理申請,申請人請於112年2月18日(星期六)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請email告知系辦公室,以利通知指導教授上傳初評意見表】,並請系所於112年2月20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線上確認並列印申請名冊1份,經主管核章後送至研究發展處研究推動組,俾利依限彙整函送國科會。
十、聯絡方式:
(一)國科會聯絡人:
1.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國科會綜合規劃處:電話:(02)2737-7568。
2.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2。
(二)本校承辦人:研發處研推組鑑家慧小姐,校內分機1325,E-mail:jasmine2415@ntnu.edu.tw。
(三)本系承辦人:陳佩君助教,E-mail:e14021@ntnu.edu.tw。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