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復健諮商研究所徵聘專任教師公告
一、應徵資格:具復健諮商領域專長並獲博士學位,且具學術研究潛力,符合下列條件者:
1. 除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外,新聘專任教師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 最近三年應發表二篇SCI、SSCI、TSSCI、EI、A&HCI、民國一百零五年新制THCI(原THCI Core)或SCOPUS等索引收錄之學術性期刊論文,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2) 最近三年至少應主持二個科技部(原國科會)研究計畫。
(3) 三年內有正式出版之專書,並檢附審查意見及通過出版之相關證明。
(4) 具豐富業界實務經驗,有具體成就可供審查(專業技術人員適用)。
註:前述期刊論文及科技部(原國科會)研究計畫,得相互折抵。
2. 初任教師係指自獲得博士學位起至本系對外公告日止,二年內(不含男性兵役年資)未有專科以上學校專任教師年資者。
3. 若應徵者學術表現符合本校專案教師有關規定者,得考慮以該項資格另申請名額擇聘之。
4. 最高學歷若為本校授與者應具有畢業後與任教科目性質相近之研究工作、專門職業或職務資歷二年以上。師資培育之定額教師不在此
限。
二、名額:助理教授級以上1名。
三、需備文件:(下列文件需備各乙份)
1. 教師甄選申請表(請自行下載填寫)。
電子檔請mail至e14021@ntnu.edu.tw信箱。
2. 自傳、博士學位證書影本。
3. 工作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
4. 大學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
5. 大學以上成績單。
6. 近五年內通過之學位論文、近五年論著之抽印本。
7. 推薦函二封。
8. 三門復健諮商領域科目之教學計畫大綱。
四、申請方式:
1. 有意應徵者,請將需備文件於2022/7/31下午5時前以掛號方式寄達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請註明應徵復健諮商研究所專
任教師;如需退件,請附足額之回郵信封)。
2. 初審通過後以電話或e-mail通知複審面試,未達初審標準者則不另行通知。若通知面試而未到者視同放棄。
3. 聯絡方式:(02)7749-5025復諮所陳佩君助教。
五、2011年8月1日起新聘之各級專任教師,依本校教師評鑑準則之規定接受新聘教師評鑑。
註1:最高學歷若為國外授與者,畢業證書、成績單、國外工作資歷證明正本應經駐外單位驗證。
註2:專任資歷滿一年係指累計至起聘日前。
註3:本校專任教師資格條件等相關規定請參閱人事室網站,網址: http://hr.ntnu.edu.tw/rules/rul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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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復健諮商研究所徵聘專案教師公告
一、專長領域:具復健諮商領域專長並獲博士學位,且具學術研究潛力。
二、應徵資格:
除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者外,並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三年內有正式出版之專書,並檢附審查意見及通過出版之相關證明。
2. 最近三年應發表二篇SCI、SSCI、TSSCI、EI、A&HCI、民國一百零五年新制THCI(原THCI Core)或SCOPUS等索引收錄之學術性期刊論文。
註:初任者係指自獲得博士學位起至本系對外公告日止,二年內(不含男性兵役年資)未有專科以上學校專任教師年資者。
三、名額:助理教授級以上1名。
四、需備文件:(下列文件需備各乙份)
1. 教師甄選申請表(請自行下載填寫)。
電子檔請mail至e14021@ntnu.edu.tw信箱。
2. 自傳、博士學位證書影本。
3. 工作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
4. 大學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
5. 大學以上成績單。
6. 近五年內通過之學位論文、近五年論著之抽印本。
7. 推薦函二封。
8. 三門復健諮商領域科目之教學計畫大綱。
五、申請方式:
1. 有意應徵者,請將需備文件於2022/7/31下午5時前以掛號方式寄達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請註明應徵復健諮商研究所專
案教師;如需退件,請附足額之回郵信封)。
2. 初審通過後以電話或e-mail通知複審面試,未達初審標準者則不另行通知。若通知面試而未到者視同放棄。
3. 聯絡方式:(02)7749-5025 復諮所陳佩君助教。
註1:最高學歷若為國外授與者,畢業證書、成績單、國外工作資歷證明正本應經駐外單位驗證。
註2:專任資歷滿一年係指累計至起聘日前。
註3:本校專案教學及研究人員聘任相關規定請參閱人事室網站,網址: http://hr.ntnu.edu.tw/rules/rules.html